“杉风荷韵 鹭舞新庄”全省摄影大赛征稿
为进一步宣传宿迁新庄镇,提升新庄在全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省摄影家协会、宿迁市摄影家协会、宿豫区文联和新庄镇政府将联合举办“杉风荷韵 鹭舞新庄”全省摄影大赛,诚邀全省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聚焦宿迁新庄,拍摄新庄镇的农村发展新貌以及风土人情、历史遗迹和自然风光。 一、组织机构 主办: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宿迁市摄影家协会、宿豫区文联 、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 承办:宿豫区摄影家协会 二、活动主题 具体反映新庄地域内万亩荷园、杉树林、白鹭等自然风光以及农村新貌为主题的相关作品,拍摄新庄镇内各处景观,体现生态新庄自然之美、人文之美、发展之美和生活之美。 三、活动目的 1.用全省摄影大赛的方式,以提升新庄镇乡村旅游知名度、美誉度为目的,吸引摄影人关注新庄,以摄影艺术为载体,发动广大摄影爱好者走进新庄,拍摄新庄,宣传新庄。 2.通过大赛期间的系列活动和媒体指向性宣传,引导并提升摄影人理解,拍摄新庄的风光、人文特色。 3.吸引全省摄影人和旅游爱好者前往宿豫新庄旅游采风,宣传并促进新庄镇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,有助于提高新庄镇在全省的知名度、关注度。 四、活动时间安排 “杉风荷韵 鹭舞新庄”全省摄影大赛(时间:2015年7月1日——2015年8月20日)。 五、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5000元/名 二等奖8名 2000元/名 三等奖90名 300元/名 六、征稿要求 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江苏省宿豫区新庄境内拍摄的,反映新庄地域内万亩荷园、杉树林、白鹭等自然风光以及农村新貌、特色风情、民风民俗、文化遗产、百姓生活等内容。 2、单幅、组照,彩色、黑白均可,参赛作品数量不限。 3、纸质作品投稿,作品规格: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(25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厘米×20厘米);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(以胶带按顺序相连)。 4、参赛者照片须注明作者、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拍摄说明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等。参赛说明请用电脑打印,勿用手写,贴于照片背面。 5、所有三等奖及以上作品均作为申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。 6、所有获奖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,大赛主题画册、展览和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公益宣传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 7、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 8、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 9、作品入围获奖后,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,请接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5日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。作品以电子稿jpg格式报送,杜绝电脑制作照片。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 11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 12、投稿地址 宿豫区区政府办公大楼(508 室)。联系人:孙曙,联系电话: 0527-84465061 ,邮箱:suyustj@163.com 。好活动支持! 不错不错,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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